第211章 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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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这边的队员全懵了,年年拿第一的队伍就这么输了,想不通,恼羞成怒,使劲在冰上摔砸球杆,一个不小心砸到一个大新的球员身上,过了会儿,又一个不小心第二次砸到了。
大新这边废话不多说,按照冰球的传统,开打。
虽然大家默认的冰球打架潜规则是一对一,但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往往会发展成两队互揍,大家不讲什么武德了,抱团出手,左手抓着衣领,右手对着脸狂薅,或者双臂抡圆拳一顿乱抽乱踢,又或者打着打着抱成一团,拿自己脑袋砸对方脑袋,两败俱伤也是常有的。
台下的吃瓜百姓终于等来这戏剧性的一幕,大家很有默契地排排坐,吃果果的吃果果,吃瓜子的吃瓜子,有的人大声喊着“大新队,加油!”,有的人指点着“这拳打得棒,颇有点爹爹教育儿子的意思。”。
大新队员是专门练习过怎么打人,出狠招,这一边倒的画面让大新的百姓看得极度舒服,双手发痒。
“没想到冰球这么刺激,太爽了可以合理合法打架,要不艾馥妹妹,你去跟大皇子说说,让我也加入冰球队吧,我在家专门练过拳法的,上场没有问题。”王宝宝看得一脸向往,感觉这才是他的人生追求。
他虽读过书,对什么考功名一点兴趣没有,整天无所事事,现在冰球比赛给他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行啊,等他回来,你自己问他,别不好意思,以前的事,早已不计较了。”艾馥目不转睛地看着打架场面,随意说道。
“行,行,那等大皇子回来,我问问。”王宝宝双眼都亮了,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现在终于找到努力的方向了。
大马的百姓看得着急啊,怎么自家的球员这么差,比赛打球打不过别人,现在连打架也打不过,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太丢人了,丢到姥姥家了。
不仅大马百姓看得急,就连九皇子看得也心累、无奈和难受,恨不得马上拂袖而去。原来被大新撕开了脸,侮辱性的吊打,就是这般无法让人接受的难过。
知道的,他这是养了一支冰球队伍,不知道的,他这是养了一群猪,而且这群猪能吃能喝能睡,比赛不能赢,还不能宰,宰了就会被人说血腥暴政。
场边的几个裁判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天,聊闲地聊天,讨论一下家常里短,孩子教育,等这帮人打够了,再去劝架即可。
有秦初尧在,再加上一帮他亲自训练的打手们,能不赢吗?短短一盏茶的功夫,裁判简单劝劝,单方面群殴结束。
被拉开的双方都没再说什么,各自走向自己队伍。
当看到自家球员往回,大新的吃瓜群众发出热情的掌声和欢呼声。
“这是我们大新最棒的球队,大新国运昌盛!”
“英雄,都是英雄,英雄归来,万民荣耀。”
“接着,小哥!”年轻女子们将手中的手帕包裹上干果,瓜仁什么的,砸向心仪的球员,还不忘抛个媚眼。
队里大部分球员都还没有娶媳妇,甚至有的连女人手都没有摸过,哪里见过这个阵势,激动得脸都红了,同时心中的荣誉感爆棚,这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被喜爱,被崇拜,被尊重,同时心里充满了幸福感,也充满了骄傲。
相比于大新球员的被百姓的热烈欢迎,大马球员的待遇就比较惨了,没有欢迎,没有掌声,没有鼓励,虽然没呵斥和怒骂,但是冷漠的注视,冰冷的表情和无言的沉默,犹如这暨城寒风中夹杂的冰雪,浓浓的,化不开,更加让人难受。
他们低着头往前走,似乎今天路程格外长,特别难走,心中不仅有些心灰意冷,还有一些淡淡的悲哀,这种复杂的心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难道他们输的只是一场比赛吗?不是的。
以前,他们不是没有过败绩,只是从未像现在这样,败的如此彻底。
谁也不傻,他们输掉了,他们输掉的是信念,必胜,必拼的信念。多年的躺赢,让他们安稳,让他们失去进取之心,不训练,不配合,单打独斗,逞个人之能,最后输得彻彻底底,失去了民众的心。
后悔,但已无法挽回。
今晚的暨城是热闹的,比过年还热闹,家家户户举灯挂屋前,灯火繁盛,数千,数万名百姓有序地在灯下踏歌,红的灯光照在红的脸上,说不出的喜悦和喜庆。
酒馆里的酒早已卖光,喝酒人喝多了也没有发疯,而是笑嘻嘻逢人就说,“没喝醉呢,我只是高兴,高兴着!大新赢了,我高兴!”说着,说着,又哭了,这是喜极而泣的眼泪,大家都知道他高兴什么,哭什么,拍拍肩,让他早点回去休息,没有谩骂,没有瞧不起,更多的是祝福和包容。
最热闹的当属春风楼,楼内碳火烧红,暖意洋洋,条条绿柳般的舞娘在灯火中中轻摆曼舞,那头上粉红的杏花摇摇晃晃,带着春意妖娆。女人们说,人生短暂,欢娱太少,不要吝惜千金而轻视欢笑,举起酒杯奉劝男人,来把今日荣耀当成晚花来照耀。男人们说,春宵苦短,长夜无眠,愿日日有花,日日折枝。男女间的调侃与嬉笑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这是暨城值得纪念的日子,也是大新值得纪念的日子。
一条条信息通过驿站发出,汇聚在《汴都报》,又通过报纸,传播到了大新全国和周边的几个国家。
大新民众一听冰球比赛打败了常年第一的大马,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激发强大的自我信心,有的是在脑子里,有的是在心上,内在的骄傲、尊严和荣誉让他们自己也挺起了胸膛,立起了脊梁。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备注1)他们看到了,在这群由士兵和百姓组合的冰球队,不退缩、不止步,百折不挠向前,他们是大新国人。
备注1:取自《周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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