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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去海南了,回去也见不到。”
眉梢上的小喜鹊瞬间中枪落枝,他颇为失落,但很快又打起精神:“那我们就自己安排,你想去哪儿?”
她还真有想去看看的地方,“送菜的那个农场,离得远吗?”
“大约两个小时的车程,想去的话得早起。在山里面,路不太好走。”他说:“附近也有休闲农庄,如果去玩的话,那里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
“可那不是你的农庄啊。”
他的眼睛弯了弯,低下头去吃了一口咖喱派,抬起头来,“我的农庄很漂亮,你一定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笋,是个好东西。冬笋矮胖,笋尖可以切碎和雪菜一起炒,或是炒冬菇啊!嫩嫩的笋可以做羹,也可以油焖,香、脆、鲜。咬嘴里咯吱咯吱地,油焖笋的汁拌饭,各种好。还有啊,笋晒干了就成笋干,嘿嘿,拿红糟炒啊!拿点肥肉丁煸出油来,下笋干炒,美滋滋地。嗯,笋干的话要挑,太老的就和嚼皮革似地。中段的厚实有肉,吃起来口感好。往上长的部分,切片后有一齿一齿地,像把间距极宽的梳子,吃着脆。再往上的尖头,有一絮絮的丝一样的,很脆又很嫩(本地话是叫笋绒)。这时吃的声音就是嘎吱嘎吱了。
而用某种方式加工完的笋也是一道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暗’级料理。那就是笋丝汤!没错,就是酸笋。煮完后的味道令人头皮发麻,眼前一黑。这东西的评价可以参考一下榴莲,喜欢的爱死,讨厌的恨死。
夏天笋丝滑蛏子,或是笋丝煮鱼头、煮滑肉、煮鱼滑,酸酸的很开胃。红楼里薛姨妈的酸笋鸡皮汤,还有桂林酸辣米粉,以及老友粉,里面都有它。
夏天出去点菜,同行的姑娘完全不能接受这个味道,一旦这汤端上来,立刻捂鼻子:啊,把这碗臭臭拿开,离我远点儿~~~于是,当某天大家一致决定吃酸辣米粉的时候,这姑娘就悲催地下楼啃面包去了。
给亲一个,给亲一个就烧肉给你吃。
第一章 第30章 吃走地鸡吗?
浮城并不大,再早些年这座城市勉强只归入三线,因为地理位置尴尬一直以来城市建设缓慢,拖累了各项经济发展,连旅游观光都没有拿得出手的景点。直到后来随着相邻特区的发展建设,这才慢慢有了发展。上世纪末,因为政策开放引得大批华侨回乡投资,浮城这才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城市的发展更新必然要经历脱胎换骨一般的阵痛,有些旧物被淘汰、被改头换面或是彻底消失。而有些旧事物却是消失过一阵后,却因为被人怀念或是追捧,又重新燃起了生机。像现代人闻转基因色变,开始大力推崇无污染的有机食品,有机农庄便是在此时应势而生大行其道。
邵砚青投资的农场位于山谷间,有大片的森林与植被。数年前这里只是片无人问津的荒山,后来被人承包来种果树和开办蛋鸡场,因为交通不便和市场价格波动的缘故都没有长久做下去。直到六七年前被人接手种起了有机果蔬,渡过初期的经营困难阶段后慢慢扩张规模,现在走的是有机生态园的运作模式。
他们出发的早,到达的时候也不过七点多钟,阳光还不刺眼。山谷中湿度较大,空气中带着植被特有的湿润腥气。
农庄的经营者老李是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圆脸眯缝眼,笑起来眼睛根本看不见。却是个能说会道的玲珑人,不会过份热情让人无所适从。
又强又野黑皮受x外冷内热专一攻 ———— 炎炎夏日,庄绍中暑倒在陌生小路,睁开眼面前站着一个人。 刚跑完步的孟野短发潮湿,太阳底下皮肤泛着巧克力光泽,看起来很像混混。 “喂,病秧子,不要紧吧。” 他蹲下,汗滴到庄绍脖子上。 庄绍皱紧眉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汗擦掉,连声谢谢都不想说。 又是一年夏天。 学妹将庄绍堵在教室递情书,正好被运动完的孟野撞见。 送走学妹,庄绍沉默,孟野脸色铁青地换衣服。 “跑完步了?要不要我帮你放松肌肉。” “滚,转过去。” 庄绍淡定转身,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一般来说他是直的,但孟野吃醋真的超级无敌可爱,超级无敌想硬来。 [食用指南] 1.生活恋爱文,全程双向奔赴,慢热,正不正经不知道,试图写写少年的意气风发; 2.受是黑皮,男友力max。攻有洁癖,偶尔还很神经质,假高冷真丧逼。不要站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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