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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多年, 裴炀就像傲娇只的猫儿,从不愿过多展露自己的爱意。
傅书濯此刻突然明白, 并不是猫儿不黏人,而是因为他没感受到对方足够的喜欢。
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他也要把自己的爱藏起来。
像一见钟情这样浪漫的戏码,都硬生生被裴炀捂了十七年。
傅书濯喝了口水,好似平静地继续问:“然后呢?”
“他家境不好,但很优秀,和我不一样。”裴炀低头扒了口米饭, “那时候我性格不好, 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感情,但总下意识想引起他注意力……他刚开始应该挺讨厌我的。”
比如下课时,坐在走道一侧的他故意不给想去卫生间的傅书濯让路, 其实是想听傅书濯多说几句话。
比如打篮球时他通常兴致缺缺, 但只要傅书濯一路过, 他就像孔雀开屏一样拼命表现自己, 撩起上衣擦汗, 腹部绷紧——这样腹肌明显点。
傅书濯:“不会讨厌你。”
傅书濯心性本就比同龄人成熟很多,最开始他觉得这个新同桌长得很养眼, 就是脑子不太好, 天天跟他作对。
后来又发现新同桌根本时野猫本猫, 表面酷酷的,内里有点小坏、小羞涩。
——靠太近会脸红, 会偷偷躲在墙角抽烟,会面对女同学的表白手足无措, 拒绝人后又抓耳挠腮, 怕自己刚刚的话太过分伤害到对方。
傅书濯最初是把裴炀当做自己平淡生活中的一剂调味, 拥有浓墨重彩的张扬。
可慢慢他就被吸引进去,忍不住想靠近,想欺负,还想占有。
·
“你又不是他,怎么会知道不讨厌。”裴炀撇嘴,吃口鸭又继续说:“好久之后才感觉他应该不讨厌我了,会允许我勾他的肩,弹他头。”
“他冬天手总是生冻疮,我想用口袋给他捂,没想到他直接伸到我腿中间……”
傅书濯:“……”
他当时其实只是逗猫玩儿,没想到裴炀默不作声地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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