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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耀将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戴好了。遇到危险……”
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了一下,低头亲吻了人类的唇。
兰缪尔:“?”
“要知道跑。”昏耀补完了这段话。
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的这种亲吻。
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
“哼,迷惑吾王的人类……”
“装模作样的人类……”
“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
“别的不说,人类的孱弱躯体,怎么可能跟着魔族的勇士们长途骑马?”
——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的人类,傻眼了。
兰缪尔换下了平日里的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
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的角马,稳稳地坐上了鞍鞯。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学得不错。”
兰缪尔:“吾王教过我。”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
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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