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对凌野是有偏见的,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话要投机,也不能太有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我所谓的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么恶心人的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我不爱听他说话。
因为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爱搭理他,大部分时间我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我跟故事没缘分的时候,就开了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我观察,住在“岛”里的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里住的时间最短的是那个叫李崇的,来了一个多月,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我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的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一般来说,我看不懂一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牛逼,肤浅的我读不懂罢了。
李崇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我保守估计,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时候我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当我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了三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我问给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了吧?”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经是一个挺火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顿,然后从此封心锁爱,来当起了岛民。
挺潇洒的一姑娘,这些人里我最喜欢她。
不是那种喜欢,是那种喜欢。
一心为侠,未曾入狼,良穗偕行,千里万里赴明路。良与穗,侠与仇,爱与恨,恩与怨,计与诡,均已付诸行动。文笔不好,轻喷,另外,本文对角色塑造方面需要照原作略有改动,望见谅。......
对生活失去方向的钟跃进,人生中的第一次任性。准备去祖国的大好河山看一看,没有目标,没有目的,就是想单纯的出去看看。他把所有想去的地方写成纸条,像摇奖似的,摇到哪去哪。第一个是西藏,在那里转了一圈之后,自己的心情突然好了很多。当摇第二个的地方的时候是北京,他就在火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竟然穿越到了血色浪漫中的第一......
这不是鬼故事,是我亲自经历的,你信与不信都无所谓,大家可以当做故事来听!宇宙的尽头是科学,科学的尽头是玄学!......
一名后世的化妆师,穿越过去,吸收了两个人的记忆。追查日谍,捣毁无数日谍组织,抓捕一名又一名日谍的楚凌云,同时伪装成日本人,深入敌群,套取情报,周旋在日本高层之中。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楚凌云用自己的机智和智慧,为祖国的烽火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饿殍千里行同人文,但是不同世界观。“横扫九天十万仙,无敌于我为世间。”“因是繁华须落尽,我道从未看世间”......
周离和妖的日常故事—— 周离从小就看得见妖,而直到高三的末尾,他才正式和一只妖有了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