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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不及防得知自己即将和傅信晖展开二男一狗的同居生活,张思毅的内心是万分复杂的。
尤其是看着傅信晖一脸温柔地抱着金毛幼犬的模样, 就像是一个年轻的爸爸抱着自己的新生儿……而在这个“一家三口”中充当着重要一员的张思毅此刻还没有办法彻底融入到这种相亲相爱的温馨氛围中去。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为什么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喜当爹”的蛋疼感?
“这狗名字叫‘振作’?”张思毅放下烧鹅,跟那一大一小“父子俩”保持着恰当的距离。
他不讨厌小动物,但也说不上很喜欢,反之,他是有点害怕的。
在他印象中,狗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忠心是没错,但和“萌物”绝对挂不上钩。
小时候他去爷爷家玩, 那里的警卫员就养着一只牧羊犬, 据说是退役下来的警犬, 立过很多功。
有一年冬天,张思毅在爷爷家过寒假, 爷爷的朋友送来一只新鲜的野猪猪腿, 奶奶剃了猪腿上的肉, 让警卫员把骨头拿去给那条牧羊犬吃,警卫员见张思毅好奇,便带他一起过去喂。
张思毅原先对那牧羊犬也满是新鲜好奇的,尤其喜欢它乖乖蹲着时威风凛凛的模样。
警卫员还把猪骨头给张思毅,张思毅大着胆子把骨头丢过去……然后,他就留下了心理阴影。
直到现在,他都没忘记那条“很乖、不咬人”的警犬突然扑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叼住猪腿骨头的情景,那一瞬间,张思毅感觉那狗都能把自己活吞了!
自那以后,张思毅对狗就既敬又畏,就算是看起来“萌萌哒”的小狗,他都能想象出它们暴露野性时的凶残模样。
“我觉得这名字挺有深意的,以后看见它,就提醒我得振作起来。”傅信晖笑了笑,又抱着振作给它吹了会儿毛,一边道,“这小东西胆子特别小,我把它从宠物店里领回来的路上,它给吓尿了,所以刚给他洗了个澡。”
吹完后,傅信晖见张思毅杵在一边,把小狗往他怀里一塞,道:“你跟它玩会儿,我收拾一下东西。”
张思毅手忙脚乱地抱住这毛团,跟它大眼瞪小眼。
可能是他手上还残留着烧鹅店带出来的香气,小狗突然低下脑袋,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张思毅的手背。
“卧槽!它它它舔我!!”张思毅缩回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傅信晖看了哈哈大笑:“舔就舔呗,说明它喜欢你,在你身上做记号呢。”
张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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