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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从旧巷子来到这座北方城市的时候,那时候的每一天都比现在还要辛苦。
他在嘈杂的市场隔间里睁开眼,掀开帘子看见的是杀鱼的夫妇一地的血水与那些密密麻麻的鳞片。他记不清自己到底打过多少份零工,一天要在这座小城里辗转多久,只记得那时候自己的鞋是很容易穿坏的。他捏着票子站在批发处理的地摊上,买最便宜的鞋,晚上在临时搭建的棚里入睡时,在民工熟睡到震天的鼾声里,他在昏黄的电灯泡下,才看到疼痛到麻木的脚上是触目惊心的血泡。
他吃了教训不敢再买廉价的鞋,因为省下的这些钱反而浪费了他更多的时间。他瘦弱,没有其他人那样使不完的力气,便尽可能地做得更好。
他晚上入睡并没有那么困难,往往是一天做得太累,梦里大部分时候都是一片空白,偶尔才会做一些阮秋连想都不敢想的梦。
他习惯吃苦,习惯受累。也习惯在他人白眼里讨生活。
他觉得挺好的,这个世界还愿意给他留一扇窗户,给他留一个做美梦的夜晚,教他如何在梦里弥补那些痛苦。
阮秋早就习惯了。
只是到现在唯一还不能习惯的,是与他从前三年生活里突然偏轨、突然闯进自己人生里的霍扬。
他感觉自己的一切努力在霍扬的面前,就好像彻底清了零。
阮秋总以为自己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社会人,他已经开始赚钱,已经开始履行阿婆将自己捡回家,他坐在阿婆脏兮兮的躺椅上郑重许下要给阿婆养老的誓言。
可是看到霍扬的时候,他便总能想起无数个夏夜里,有一双宽大的手掌,牵着他,闯进芦苇荡。
那时候的水真的很清澈啊。
阮秋想,栓在岸边的木船,藏在霍扬手里原本盛着金平糖现在盛着萤火虫的透明瓶罐,和天上一弯皎洁的月亮。
“你知道刘教练吗?”
两个少年依靠在船边说起悄悄话来,霍扬趁着萤火虫的微光,拽了根狗尾巴草随意地编着。他低着头,但是却难掩脸上的兴奋,“就是那个来学校里选拔的。”
阮秋想了一会,才记起从前不久霍扬就一直略带着兴奋的语气和自己聊起过这件事,立刻便明白了他话里的“刘教练”是哪一个。
他很为霍扬感到高兴,因为阮秋知道,没有把握的事情霍扬一般不会开口,像现在霍扬这样正式地向自己提起,阮秋便知道十有八九,霍扬想要实现的事成了。
阮秋看着从霍扬手里变成来的狗尾巴草小狗,不由得由衷地笑了起来:“那、那你、就要去省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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